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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民法典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怎么办?

2021-08-18 09:39:5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赵某与钱某夫妻二人拥有数套房产及若干公司的股权,是社区里家喻户晓的“富户”。但他们平日沉迷赌博,不事生产,全靠房租及股权收益维持生活,对婚生子大赵和小赵不尽抚养义务。现大赵已成年,但由于生理性缺陷生活不能自理,小赵则仍未成年。大赵与小赵可否通过向其父母主张抚养费来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姚瀚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赵某与钱某作为具有监护义务的父母,对大赵与小赵不履行抚养义务,严重侵害了大赵与小赵的合法权益。此时大赵与小赵分别作为赵某与钱某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孩子及未成年孩子,有权要求赵某与钱某给付抚养费。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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