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支持并重 守护国有财产
仓山检察院打出公益诉讼“组合拳”
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黄韫颖 陈敏臻
今年以来,仓山区检察院不断加大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以建设工程项目漏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摸排辖区生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漏征漏缴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案件线索,切实加强对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截至目前,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共计67万多元。
今年2月,仓山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3家生产建设单位履行监管职责,限期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对辖区其他生产建设单位进行摸排、依法催缴。截至目前,已有5家生产建设单位报送水土保持治理方案,缴交逾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月,该院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义序一家物流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限期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并对辖区其他未缴少缴耕地占用税的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催缴。税务部门向该企业征缴耕地占用税37万多元。6月,该院又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两家生产建设单位违规排污未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行为进行催缴。当月,两家企业即缴纳到位,目前行政罚款仍在催缴中。
“针对行政监管难题,我们在工作中充分体现监督与支持并重。”仓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方志介绍,该院针对区税务、规划、生态等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及信息共享移送机制的问题,推动区级层面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弥补关联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管漏洞。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水土保持费缴纳方面缺少执法专业人员,对不缴纳补偿费的行为无法充分履职的情况,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水土保持费缴纳行政法规依据,对涉案企业开展说法释理工作,推动涉案企业依法缴纳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进一步凝聚合力增进共识,该院有效运用案件磋商,做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保证公益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
该院还注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促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配合,打出“公益诉讼+刑事打击+支持起诉”组合拳。“如上述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即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案件中发现。近日,我们又从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批捕中发现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案件线索,并与自然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达成支持起诉意见。”黄方志说。
下一步,仓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检察力量,守护国有财产,拟在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凝聚检税合力,推进构建绿色税制,有效发挥保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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