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福建多家诊所和药店停业整顿
近日,福建加强零售药店防控督查。最新消息!泉州出手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已有多家药店被关!泉州市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力度,38家医疗机构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当前,国内多个省份出现局部反弹疫情,陆续报告与南京禄口、张家界“魅力湘西”景区等疫情关联病例,疫情防控仍然严峻复杂。泉州市卫健委及各县(市、区)卫健局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保持力度不减、处罚不松,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7月份以来,泉州市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1860家,下发监督意见书360份,立案查处31起,其中警告5起、罚款1起1万元,26起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南安市停业整顿12家
南安水头某中西医结合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责令停业整顿。
丰州某西医外科诊所: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部分患者及医护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金淘镇朵桥村某卫生室: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部分患者及医护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石井镇某社区居委会第一卫生室: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消毒记录不完整。责令停业整顿。
石井某全科诊室: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消毒记录不完整。责令停业整顿。
美林街道洋美村某卫生室:未设置预检分诊处,部分患者未做预检分诊。责令停业整顿。
水头镇朴一村某卫生室: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医护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消毒记录不完整。责令停业整顿。
水头某中医诊所: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部分患者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某村卫生所:预检分诊落实不到位,部分患者未做预检分诊。责令停业整顿。
省新镇某村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医护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阴凉柜中放有3种退热药,未能出示退热药销售记录。责令停业整顿。
霞美镇卫生院某村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霞美山美某卫生室:发现有已使用的退烧药。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停业整顿6家
安溪县城厢镇南坪村某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参内乡某村卫生所:有售发热药品。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凤城镇某卫生所:有售发热药品。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凤城镇吾都村某卫生所:有售发热药品。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虎邱镇林东某卫生所:无预检分诊,有售发热药品。责令停业整顿。
安溪县西坪镇西原村某卫生所:无预检分诊,有大量退热药品,未登记信息。责令停业整顿。
石狮市停业整顿5家
石狮某内科诊所:预检分诊信息记录不全,门诊日记登记不齐全。责令停业整顿。
石狮某口腔科诊所:未严格落实消毒工作,临时隔离场所设置不规范。责令停业整顿。
石狮某中医内科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石狮某中医(综合)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永宁镇某居委会卫生室: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惠安县停业整顿5家
惠安县净峰镇某村卫生所:未规范设置及开展预检分诊,消毒及灭菌产品未标识启用日期。责令停业整顿。
惠安崇武某中医骨伤科诊所:未规范设置及开展预检分诊,就诊患者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惠安县螺城镇某西医内科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规范设置及开展预检分诊,就诊患者未落实个人防护。责令停业整顿。
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某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规范设置及开展预检分诊,门诊日志记录不规范。责令停业整顿。
惠安县山霞镇下坑村某卫生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规范设置及开展预检分诊。责令停业整顿。
鲤城区停业整顿3家
鲤城某中医内科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鲤城某全科医疗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鲤城某中医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丰泽区停业整顿2家
丰泽某内科诊所:预检分诊人员脱岗、不熟悉预检分诊流程,预检分诊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停业整顿。
丰泽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责令停业整顿。
台商区停业整顿2家
东园镇某村卫生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患者未进行预检分诊。责令停业整顿。
东园镇某村卫生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患者未进行预检分诊。责令停业整顿。
洛江区停业整顿1家
洛江某内科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顿。
泉港区停业整顿1家
泉州泉港某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规定转诊、报告发热病人,未规范开展预检分诊,部分病人未记录流行病学史。责令停业整顿。
晋江市停业整顿1家
晋江市金井镇新市村某卫生所:医务人员未落实个人防护,预检分诊信息登记不全,未更新新冠肺炎防控防控工作方案。责令停业整顿。
不止泉州,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零售药店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情况开展突击督查。
检查采取不事前告知的方式,以设立在商场、车站、大型社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零售药店为督查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温、验码落实情况,员工健康管理措施,“一米线”设置,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上报等五项防控要求,先后督查了福州市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等多家药店,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并通报辖区市场监管局跟踪督查落实。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监测预警。各零售药店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进一步落实“两抗一退”药品购买信息的登记和报告,以便及早发现疑似病例,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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