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男:用心求极致 用情办实事
福州新闻网6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吴则昊)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陈胜男,从检十年来,不断挑战自我,巾帼不让须眉,审查起诉案件1500余件近3000人,用“零失误”践行法律人的信仰和初心。
“办理案件是公诉人的第一任务,而案件的质量则是公诉工作的生命。”办案多年,陈胜男练就“火眼金睛”,仔细推敲、精心求证承办的每个案件。
2013年,陈胜男受理一起犯罪嫌疑人逃逸17年之久的交通肇事案。该案曾造成三死两伤的恶劣后果,社会影响较大。面对尘封已久的卷宗证据材料以及5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她的心情无比复杂。
她提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有恃无恐。另外,十几年前的证据材料、无法联系的证人让案件变得很棘手,她夜不能寐。一个深夜,脑海中出现的一个细节让她蹦了起来——犯罪嫌疑人辩称事故发生时并非他驾驶车辆,撞车后他从副驾驶座下车,但现场照片显示车辆是靠近副驾驶一边侧翻,且侧翻在石堆上,如何能从副驾驶座安然下车?
通过这个线索,她积极联系了侦查人员,查找当年的证人,最终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不是跃跃欲试的好斗,而是绝不撤步的对峙。”这是陈胜男对公诉的理解,也是对检察理念的践行。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她勇于尝试,善于创新,带领“六朵金花”奋战在指控犯罪一线,充分展示了女公诉人的良好风貌和专业技能。
近年来,陈胜男调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用温暖和爱心滋养未成年人的心灵。她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牵头率先在辖区内建立一处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构建法律援助、医疗卫生、心理咨询“三支队伍”合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为被害人成功申请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同时借助闽侯县妇联、司法局等单位力量,推出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司法救助等综合救助模式。此外,率先运用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闽侯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现未成年人侵害案件“无死角”报告。
陈胜男还组建“检察长+青年宣讲员+学校辅导员”三级宣讲团队,服务中小学师生5万余人。同时,将法治巡讲的重心延伸至边远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她还带领团队探索未检工作融入派驻大学城检察室工作新模式,着力打造青少年维权帮教基地和有温度的未检工作模式,未检团队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2017年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检察院未检工作基层联系点、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陈胜男先后获评“福州市首届优秀公诉人”“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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