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这些事项要牢记!
福州新闻网2月11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喜迎新春、恭贺新年的传统习俗,但如果不按规定和要求燃放,可能引发爆炸事件或火灾事故。11日,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这些注意事项千万要牢记和遵守。
购买烟花爆竹要选择正规销售门店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购买烟花爆竹时请选择悬挂有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门店、合法销售网点购买,避免到违规销售点购买,以免购买到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
购买时,请仔细检查外观和产品质量,辨别产品的种类是否属于可以自主燃放的产品,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及产品是否霉变、变形、漏药浮药。提醒民众,今年春节期间福州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不符规定和要求的烟花爆竹请勿购买,如购买时发现违规销售的请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要选好场地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燃放烟花爆竹请选择在室外空旷的场地,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无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不全、精神病患者、有智力障碍的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饮酒、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指导下进行燃放。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鼓岭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按说明正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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