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同时符合三条件可申请保障房

2021-08-16 17:53: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16日讯 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可向该市申请保障性住房。

  这三个条件分别是:(一)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二)取得该市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实施方案》指出,申请人可直接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台港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相对集中的企业、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可作为申请主体,汇总企业、基地所吸纳就业创业的台胞所需提供的各项资料,集中向所在地区台港澳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福州市坚持“租购并举”原则,分期分批向台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租赁户型以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参照该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中国台湾网、福州台港澳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陈颖】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