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荡黑恶正气扬 攻坚克难战果显
福州检察高质量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通讯员 邱丽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二审判决增加认定19人涉黑罪名的兰某华等24人涉黑案,作为福建省首例抗诉成功涉黑案件和全国扫黑办首批七大扫黑除恶典型指导案例,入选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第一辑。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高质量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的一个缩影。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统一指挥、攻坚克难,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了“2·8”“7·28”“9·6”“8· 14”等重特大涉黑专案,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21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7个,包括福清“林氏父子”37人涉黑组织、闽侯“黄氏父子”34人涉黑组织等重大涉黑涉恶组织。此外,对省检察院和市扫黑办跟踪督办的29个涉黑团伙案件,批准逮捕428人、提起公诉537人,提前介入诏安县委原书记何某发涉嫌受贿4800万余元案件。
市检察机关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以“六个再加速”确保工作部署不放松、办案节奏不落下,挂牌督办不积压,攻坚克难不脱节,长效常治不松懈,经验总结不懈怠,收获一份份涤荡黑恶的喜人战报。
2018年、2019年,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有3个集体、13位个人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群众安全感率、执法工作满意率、扫黑除恶好评率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市检察机关坚持精心谋划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大要案攻坚、快审快结、“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依法精准办案,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切实把检察监督刚性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全方位推动福州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检察智慧力量。
市检察机关以求极致的办案精神,对标优化核心业务数据导向要求,为在打击效率上求快,在打击重点上求质,在打击领域上求广,在全省率先适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以专项斗争实际需求为导向的专门办案团队,做到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实行“一体两类三同步”办案机制,紧盯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环节,实现检察环节办案时限能压缩尽压缩,提升办案质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提请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250件964人,提起公诉214件1263人,起诉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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