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江苏男子连续3次高空抛物被判3年 不得适用缓刑
2020-11-22 09:49:07 来源:央视新闻
江苏无锡的蒋某因工作不顺心,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砸坏两辆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最高法相关意见,对故意高空坠物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莫存侥幸心理,向高空抛物说不!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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