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好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乡村
闽清县检察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周雯 程慧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一幅生态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图景在闽清大地徐徐展开。画卷中,一抹“检察蓝”时常出现在林间、在溪边……
依法打击黑电镀厂
盛夏时节,凉风送爽,傍晚的闽清县霞溪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吸引不少人驻足纳凉。而此前,这里却并不那么美好。
2017年,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县环保部门时了解到,霞溪村一黑电镀厂违法将电镀废液直接排入连接霞溪的池塘,造成四周气味刺鼻,该黑电镀厂行为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县检察院当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闽清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机关、县环保部门到实地查看,发现现场有15吨残留废液,而该非法电镀点属于违法占用耕地的“两违”建筑。为保护国家、集体耕地免遭非法侵占和破坏,闽清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处理。很快,300多平方米的非法电镀点被依法拆除。
2018年1月,电镀点污染周围溪流案件中,2名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支持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并向被告人追缴危险废物处置费10余万元。今年年初,闽清县检察院启动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被告人在厂房原址开展绿化补植、复耕复垦工作,保障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依托法律监督职能,挂牌成立派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以“一江五溪”污染治理作为切入点,联合河长办对梅溪流域12个水源监测点开展河道巡查工作。探索推行“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让生态绿成为闽清新农村亮丽的发展底色。
督促规范蛙类养殖
新农村建设让许多村子焕发新活力,生活环境变美了,不少村子探寻致富新路子。许多人开始养殖牛蛙,但因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等不规范养殖行为,造成水质污染。
针对2019年7月市河长办监测的水质下降问题,闽清县检察院排查出该县部分村子牛蛙养殖污染水体问题。为保障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守护住百姓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闽清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就建立健全蛙类养殖监督管理制度,维护河流水域健康等方面精准提出相关检察建议,获相关部门认可。辖区内蛙类养殖实现规范化升级,村民靠养蛙发家致富,附近水质也得到改善,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围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如今,一个又一个美丽乡村已成为闽清一张张闪光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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