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牵头职能 普法出实效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梦兰
“七五”普法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牵头职能,围绕“责、精、细、润、强”五字诀,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抓普法重点对象,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搭建普法平台,强化提升普法队伍专业能力,全面推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我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念好“责”字诀,突出责任落实。精准制定普法清单,明确和落实普法责任,在全市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每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涉及的690余部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近500项市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
在报纸上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组织市直各部门发布文章652篇。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
念好“精”字诀,突出重点对象。精准分类普法受众,紧抓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大普法重点对象,探索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的精细普法新模式。
组织开展全市“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1538余场,发放各类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品78652余件。
细分普法受众,针对青少年、企业外来工、农村留守村民等普法群体特点,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
念好“细”字诀,突出受众细分。精准搭建普法载体,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福州市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社会力量,细分受众,增强法治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整合以“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全市各类普法微博、微信、手机APP,形成多形态、立体化、多层级的媒体普法宣传矩阵。“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在全国同类账号排行榜中,最高排至全国第二。
此外,还充分利用全市250座户外阅报栏、的士LED显示屏和3700辆公交TV等各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念好“润”字诀,突出文化引领。精准实施普法项目,把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
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共同委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闽都法治文化课题研究,充分运用课题成果制作《闽都法治文化》系列专题片。
创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72个。
念好“强”字诀,突出专业指导。精准建设普法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格局。
筛选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112名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骨干组建成立我市“七五”普法宣讲团,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治宣传公益活动300余场次。
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设置“村(居)法治宣传工作点”2622个,全市驻点律师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782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4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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