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检察院持续强化工作品牌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现在孩子懂事了很多,家庭关系也渐渐融洽了。”日前,台江区检察院检察员蔡志洪通过回访,了解一起寻衅滋事罪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督促监护令”的情况。通过“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尽责履职,让涉罪未成年人小新(化名)开启了新生活。
在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这条道路上,台江区检察院不断延伸工作触角,积极构建社会体系,推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搭建平台
探索社会化帮教新路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仅需要检察机关的专业力量,更有赖于社会体系的强有力支撑。”台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仰晗介绍,2012年,该院率先将青少年司法社工引入未检工作,与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简称“鲲鹏中心”)共同搭建“检爱驿站”平台,走出了一条社会化帮教新路子。
如今,“检爱驿站”已成为台江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不少“迷失”的孩子由此迈向人生正途。
16岁的小明(化名)因盗窃电动自行车,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台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受理后,了解到小明的父母由于工作繁忙,对他疏于管教。鉴于小明还未成年,具有从犯、自首、和解等情节,家庭也具备监护和帮教条件。综合考虑,检察官决定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随后,台江区检察院将小明送到“检爱驿站”,联合鲲鹏中心对他开展帮教。在这里,专业的社工和检察官一道帮助小明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法治教育等,半年帮教期满后,小明的性格也开朗了很多,成了一名感恩、懂事的阳光少年。
以“检爱驿站”为支点,台江区检察院不断拓展社会化帮教网络,已形成“检察官+青少年司法社工+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的“2+N”帮教模式,建立企业爱心帮教、检校共建、亲子普法、警示教育四个基地。2013年以来,该院统筹开展多形式帮教活动100多场,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13人,重返校园68人(有14人考上大学),帮助就业19人,实现“零再犯”。
检社合作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不久前,由台江区检察院联合台江区知行青少年服务中心打造的“青蕾之洲”普法基地在上下杭揭牌。在这个占地600多平方米的普法基地里,分门别类地设置了活动教室、图文展示区、成果展示区、会议室、座谈区等区域。
这是该院探索检校合作、检社合作的创新平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共同制作多形式的普法课程,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实践立体化工作格局,培育普法宣传新品牌。”吴仰晗介绍,今年以来,“青蕾之洲”未检工作团队通过原创漫画、“云课堂”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疫情防控、涉疫违法犯罪知识,及时根据热点为青少年普及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开展小记者“探秘”检察院活动,让青少年近距离体验检察工作,提升普法效果。
近年来,台江检察院院坚持把改进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亮点来培育,全面推进制度规范、方式创新和平台拓展,持续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该院第五检察部获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福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将持续强化未检工作品牌,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加强青少年司法保护,为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吴仰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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