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7月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工作
2020-06-30 19:29:52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原浩
福建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闻发布会召开。
福州新闻网6月30日讯(记者 原浩 文/摄)30日,记者从福建省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快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决定于7月1日起在厦门海关等十个试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工作,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设“9710”“9810”监管方式代码。
据了解,“9710”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9810”则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对“9710”“9810”出口货物,海关按照出口货物监管要求进行监管,给予优先查验,并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跨境电商模式转关等新规。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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