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群租房”的详细规定,这里都有……
怎样房子是群租房?如何举报?认定后,怎样处置?福清市制定《福清市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对群租房的认定标准、处置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福清市结合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同步开展福清市住宅小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记者从福清市住建局获悉,3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福清市开展住宅小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群众可拨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举报,还可通过12345投诉平台举报群租房线索。
为了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市制定《福清市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群租房的认定标准、处置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方案》指出,住宅小区成套房出租的,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原设计使用功能。
出租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群租房:
△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方案》同时规定了举报与核实的具体流程。
按照规定,属地街镇负责群租房排查认定工作。
各区各街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受理群众举报。原则上可依托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一并受
理群租房举报,群众还可通过12345投诉平台举报。
同时,社区(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收集群租房线索。在接到群租房线索3个工作日内,属地街镇需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房管、城管、应急管理(消防)、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排查核实,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如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将当场向业主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在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且难以立即排除的,即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并于当日内上报区专项领导小组,按“一户一档”原则建档造册。
群租房的拆除整改工作由谁负责?
《方案》规定,经现场排查核实认定为群租房后,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须按照规定时限无条件整改到位。
其中,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5日内,承租人员须全部清退搬离并封房。
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起15日内,由房屋产权人负责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自行整改完成后,房屋产权人应向属地街镇申请核实,街镇于3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单位现场核实,整改到位后予以解除相关处罚措施。
若相关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方案》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处置。
对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将进行曝光,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依照个人信用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整改期限内拒不搬离的承租人,由公安部门注销其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不予办理;
涉及房屋群租行为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通报其工作单位督促整改,仍不整改的,通报纪检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对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配合整改的房屋产权人,涉嫌非法经营获利数额较大且拒不配合整改的转租人,以及整改后实施二次违规装修群租情节恶劣的房屋产权人和转租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对群租房屋,函告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冻结产权,限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继承、抵押登记手续,且暂不恢复供水、供电。
同时由区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城管部门负责,属地派出所、街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对违规装修部分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针对涉及群租行为的相关企业,《方案》规定对为群租房租赁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房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报市发改委(信用办),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对实施违规装修的装修企业,依法由建设部门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报市发改委(信用办),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对限期内搬离的租户,《方案》也提出保障措施。
按照规定期限搬离的群租房承租户,属地镇(街)村(社区)以及市住建局应主动帮助
引导其对接福清市住房保障体系。
符合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各镇(街)应帮助指导办理申请程序并优先安排,与市城投集团进行对接。
“本次专项行动将坚持‘零容忍’整治态度,发现一起坚决处置一起。
同时按照边排查、边纠正、边处置的原则,对现场核实认定的群租房,做到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对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严厉追责。”市住建局物业中心主任陈昇告诉记者,该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抽查各镇街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现场核查整改未到位的,还将发出整改函,如报送的群租房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符,将报请市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追究相应责任。
该局还印发《关于做好物业小区群租房排查工作通知》,敦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和社区,对各自管理的物业小区开展群租房排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公告栏、横幅等方式,加强群租房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据统计,截至5月17日,通过群众举报,共接到近20宗群租房线索,主要分布在音西街道、石竹街道和龙山街道,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各点整改工作。(文 滕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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