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榕城“生态绿”
生态修复示范园建成1年来已植下名贵树种31000余株
检察官和党员志愿者代表在虎秀山检察官林植树造林。通讯员 周珞珞 摄
福州新闻网4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刘维)阳春三月,春光和煦。9日上午,市检察院联合福州高新区管委会、闽侯县检察院的近百名检察官、党员志愿者,前往虎秀山检察官林开展植树活动。当天,活动参与人员共植下生态珍贵树苗——樱花树135株,打造新时代“福山福水检察蓝”品牌生态修复示范园,让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生态绿”造福当地百姓。
据了解,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的使命,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福州市检察机关深刻意识到,单纯刑罚不是案件办理目的,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才是司法核心。2009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在涉林案件中推行补植复绿,对主动履行补种树木、恢复森林生态功能的当事人,通过不捕、不诉、建议从轻量刑、适用缓刑等方式,鼓励当事人积极履行补植义务,共督促落实补种林木10万余亩,成活率达90%。
针对司法过程中因受损环境已不适宜补植、城市化进程带来无地可供补植的情形,去年3月,市检察院联合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南屿镇一座因火烧而成的荒山,打造成面向全市的生态修复示范园,并开辟专区为全市生态环境案件补植复绿提供场所。
据介绍,该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位于南屿镇虎秀山公园北侧,面积214亩,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展示功能为一体,是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和相关单位为探索生态损害修复制度,集中建立的由案发地的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参与的,具有公益属性的生态损害修复基地。
数据显示,一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引导生态刑事案件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76万余元,已在生态修复示范园种植四季桂、日本晚樱、香樟等名贵树种31000余株,达到了打击犯罪、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的有机统一,不断迈上生态保护法治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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