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访评理室 “解事”又“解心”
东南网3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黄枫 薛希惠)
“谢谢评理员,我心头不再纠结了,你们还帮助解决困难,这样的评理,我服。”近日,在龙岩永定区湖雷镇,通过视频评理会,村民刘某寿同意息访,虽然没有实现原诉求,脸上还是露出笑容。
刘某寿体弱多病,子女均未成年,家中收入主要靠妻子郑某华在食品厂打工。由于未将其家庭纳入低保,夫妻俩认为是当地个别干部从中作梗,这些年便一直上访。
郑某华将问题反映到省信访局,省信访局引导其向新成立的镇级信访评理室说明情况。湖雷镇信访评理室从评理员名单库中,选出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党员代表和4名群众代表共同参与评理。
在翔实调查刘某寿一家收入情况、医疗负担情况基础上,评理员耐心释法析理。基于仅郑某华打工收入就已超过当地低保户认定标准,7名评理员均给出“诉求不合理”的意见。考虑到刘某寿因身体原因找工作困难,镇干部、评理员又主动提出帮助协调安排一份合适工作,减轻其家庭负担。
近年来,省信访局着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创立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群众工作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2019年初,我省在南平、厦门等地试点,创新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信访部门主抓、社会力量参与的信访评理室。去年7月,印发《关于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行建立信访评理室的指导意见(试行)》,全面推开信访评理工作。
“信访评理工作,立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使群众获得公平、快速、便捷的救济。”省信访局局长李斌说,建设信访评理室,是把信访工作触角伸向前端,把心贴近群众,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让群众来评议,让大家来说理,及时就地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信访评理由各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通过公开评理,形成研判、调解、化解群众矛盾和诉求的新模式,形式灵活多样,在群众认可度、社会公信力上具有独特优势。
基层第一级在村(居)设置“说事评理室”或“乡贤评理室”;第二级在乡镇(街道)设置信访评理室;第三级在县(市、区)设置信访评理室。此外,建立省级评理室,针对一些涉及面广、基层认为比较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由省里开展评理工作,或到基层进行指导。对评理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鼓励制作和解协议书,通过司法确认明确效力。一时不能化解的,每次评理的记录和结果,可以作为下一次评理、评审的参考,以及各级各部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及最后终结的依据。
“评理员的作用十分重要。评理员代表第三方参与评理,更易赢得群众信任,更易推动问题化解。”省信访局网上信访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评理员队伍主要由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退役军人、社区“六大员”、社会贤达、法律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和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等各方人员构成。
“评理的过程就是释法析理、联系群众的过程,既是‘解事’又是‘解心’。”省信访局复查复核处工作人员说。
“通过信访评理,不仅把问题说明白、理清楚、解决了,心情也舒畅了。”70多岁的老蔡,家住漳州市芗城区某街道,曾是一名老上访户。因不满开发商用公共配套建筑代替店面安置,他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还一度产生过激念头。这时,街道信访评理室评理员、退休干部老赖主动找到了他。
评理员老赖先通过拉家常、交朋友,渐渐赢得老蔡信任;接着再耐心释法析理,劝老蔡不要“只认自己理、不认别人理”,逐渐打开其心结。另一边,老赖和其他评理员积极与开发商沟通,提议以住宅代替店面安置。双方各退一步,问题成功化解。
“通过这事,我打心里觉得评理工作很有意义。现在,我也主动申请成为义务评理员,我想以自己的经历,为帮助其他信访人尽一份力。”老蔡说。
截至今年3月6日,我省县、乡、村三级共设立信访评理室14527个,其中县(市、区)级95个,乡镇(街道)级1103个,村(居)级13329个,分别占行政单位数量的92%、99.3%、78.8%;评理员队伍达129778人,开展信访评理10090件次,通过评理化解信访事项8950件次,化解率达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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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摘自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
去年以来,我省以落实“最多投一次”工作要求、加强信访评理室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深化信访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顶层设计,打造高质量服务新目标。省信访局从去年4月份开始开展试点工作,经过前期试点,“最多投一次”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立足源头处置,构建落地化解新模式。全省在县、乡、村三级全面推广设立信访评理室,并贯穿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帮扶救助。
践行“马上就办”,实现效率效能新提升。健全“主动办”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四门四访”工作法;突出“缩时办”服务重点,建立健全“重要投诉限时办、简明投诉简易办、普通投诉缩时办”等工作措施;落实“公开办”服务方式,全过程实行“一信一码”电子化管理和业务“留痕”可溯化管理。
强化技术保障,助力“一次办理”新突破。打造网诉化主窗口,在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接访场所和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开辟网上信访专区(服务e站),引导群众从走访变“网访”再到“掌上”信访;打造一体化信息源,依托我省信访信息系统、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及云平台,全面整合信访资源。目前,已联结全省近8000个办理节点、1.5万余名工作人员手机信息,提升了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的信息化再造水平。
□采访手记
以“评理”强“治理”
近年来,我省结合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信访评理室的创立,构筑了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平台。
信访评理室建设的层级化设计,为一般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矛盾化解,搭建起分级、分步的平等对话平台。信访评理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灵活多样、简化流程、规范结果为特点,不仅减少群众往返奔波诉累,还确保群众诉求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信访评理室的建立,通过就近就便评理,促进了矛盾源头化解;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评理,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通过结合法治宣传的评理,推动了乡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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