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重点排查这11类房屋安全隐患
东南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星级以下酒店、民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厦门市这11类房屋列为排(复)查重点。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局获悉,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厦门市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复)查整治,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
根据目标,厦门市将在6月30日前排查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危房整治任务。
落实“一楼一档” 安全隐患应查尽查
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从去年开始,厦门市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房屋34.98万栋,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采取封房、清人、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根据2019年排查整治的摸排情况,本次行动将全面排(复)查和重点排(复)查相结合,查缺补漏,重点对11类房屋进行排(复)查。
这次采取“业主自查,镇(街)排查,各区复核,市级指导监督”的方式,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排(复)查情况和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档信息,逐一比对核实,不落一栋、不落一户,落实“一楼一档”,对全市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复)查,做到应查尽查。
对于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困难群众,厦门市将按照兜底保障原则,由属地政府综合施策,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保障性住房体系优先予以解决。
不按要求落实整改 依法强制执行
危险房屋如何处置?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据介绍,本次行动中对排(复)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将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重大隐患先查先治,实施清单销号管理。对去年已完成清人封房的,要逐一进行排(复)查,防止人员回流居住。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按“一房一策”的原则,各区各部门对排(复)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逐栋梳理,明确整治措施、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单位),要做到“一栋不漏”。
对于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房屋所有人(无产权房屋持有人)以及相关房屋安全责任人,将依法强制执行,有效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开展查处;对业主或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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