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禁令,福州仓山多人被处置!
当前正值战“疫”的关键时期,福州市仓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于2月4日发布了关于严管严控“十个禁止”的公告。
对此,仓山区委政法委、仓山公安分局、各镇街迅速发动辖区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基层民警,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员信息采集、地址二维码、酒店实名制、出租房屋“物业式、旅店式”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仓山政法机关果断出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疫情当前,“不串门、不聚集、呆在家”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法有“红线”,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漠视“最严禁令”,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现将违反严管严控“十个禁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十个禁止”案例通报1
2月7日,城门镇胪厦村租户高某、高某明违反自行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并连同房东陈某官瞒骗胪厦村通行关卡执勤人员企图再次进村。经执勤村干部发现后,仍拒不配合,强行进入出租屋内。对此,城门派出所对房东陈某官予以传唤告诫,并将租户高某、高某明遣送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强制隔离。
“十个禁止”案例通报2
2月6日,盖山镇白湖村四川籍外来租户王某超不服从管理未持有出行票证强行闯关卡点外出,返回时因无出入票证被该村工作人员陈某阻拦在卡点外,王某超挥拳殴打工作人员陈某,后被其他工作人员及村民控制并报警送盖山派出所。经查实,盖山派出所予以王某超行政拘留十天处罚。
“十个禁止”案例通报3
2月6日,上渡街道两名麻将店主在明知区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疫情管控公告禁止场所营业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私自开门营业。对此,上渡派出所第一时间依法传唤并教育训诫。
“十个禁止”案例通报4
2月5日,福州闽江世纪城克拉公寓E区2号楼1204单元(福州索菲斯酒店公寓)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盖山镇、盖山所排查后,立即上门,在排除疫情传播路径的同时,予以顶格处理,对酒店停水停电、停业整顿、当事人治安拘留15天。
再次提醒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克时艰!对拒不执行“十个禁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2345、83445666(来源:平安仓山、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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