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交出第二轮三年治违满意答卷
闽清执法人员拆除违建。
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 文/摄
2017年,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展开。如今,“两违”综合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2017年~2019年)又临近尾声。
3年来,闽清县委、县政府一直秉承初心,高度重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全面遏制新增“两违”,加快化解历史存量“两违”,持续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严控增量
全面遏制新增“两违”
结合2014年~2016年“两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经验,3年来,闽清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闽清县治违办)完善了新增“两违”巡查机制,建立了以村(居)为基础巡查单位的“定格、定人、定责”的网格化巡查制度。“两违”巡查情况每日上报闽清县治违办。“两违”巡查报表须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送。
同时,闽清县治违办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新增违建监测。2017年~2019年,共开展5次季度卫片(卫星照片)核查工作,所发现的新增违建均已整改完毕。
通过新增“两违”网格化巡查、卫星遥感技术运用,以及治违办常态抽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闽清县形成了自下而上、群防群控的巡查体系,新增“两违”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至2019年,该县共处置“两违”面积109.86万平方米,完成市里下达任务的130.79%;拆后腾出土地面积93.78万平方米,总利用面积89.56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达95.51%。
消减存量
加快化解历史“两违”
随着城市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历史遗留“两违”造成的城市脏乱差、交通堵塞、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快化解历史“两违”成为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7年以来,闽清县按照福州市治违办的要求,优先对2012年~2016年的历史遗留“两违”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上报建档历史遗留“两违”176宗。截至目前,闽清县共处置历史遗留“两违”125宗,处置面积92792.855平方米,处置率达到70.45%。
健全机制
强化“两违”治理成效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闽清县治违办积极探索,构建了源头防控、强制拆除、主题拆违、联合惩戒等多元化“两违”治理工作机制。
比如,加强对新申请供电、供水用户的审核,相关申请表须由所在乡镇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予以批准,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定期将申请表报送闽清县治违办备查;联合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定期检查县内钢筋、墙砖等主要建材的销售情况以及水泥罐车、水泥泵车使用情况,对县内经销商向违建户销售建材、施工单位承揽违法建筑工程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防控“两违”。
此外,闽清县治违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两违”专项治理行动,以强拆促自拆;将“两违”综合治理与闽清县颜值提升、重点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闽江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把冻结产权、停水停电、报送“联合惩戒名单”作为制裁违法建设的一项常规联动措施,各乡镇及时将违建信息抄告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构筑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长效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意义重大。为此,闽清县治违办在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两违”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
其中包括:该县每月定期在《梅城报》《福州晚报》公布两批“两违”名单;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两违”综合治理宣传报道;联合各乡镇政府、社区、校园,通过流动宣传车、宣传栏、现场问答、发放宣传品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两违”综合治理的正确舆论,倾听群众心声,合理引导诉求,规范农宅建设行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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