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4人获评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
福建省道德模范受表彰。
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晖/文 郑帅/摄) 记者25日从市委文明办获悉,近日福州市有4人被省文明委授予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这4人分别是:诚实守信模范翁希明、见义勇为模范林兴春、孝老爱亲模范刘小明和助人为乐模范陈建龙。
翁希明是福建朝日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多年来秉承“君子无信而不立”的人生信条,只要是和客户口头承诺的事情,就是不签约、不挣钱、不好办,也要有诺必行。对待员工,翁希明也始终坚持“有诺必践、有诺必行、有诺必果”,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翁希明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热心弘扬社会正能量。
林兴春是长乐区城关派出所辅警。2017年9月2日,林兴春驾车前往玉田镇坑田村途中,遇见持刀已连伤两人仍不罢休的行凶者,林兴春顾不得自身安危,立即停车,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奋不顾身与行凶者搏斗,并制服了对方。随后,林兴春顾不上喘口气,又分别拨打120和110,帮助救治伤者,为公安机关随后成功抓捕凶徒提供重要信息。
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刘小明,与妻子唐掌珠结婚30多年来,恩爱互敬、孝敬父母、照顾兄妹、严教女儿。刘小明父亲患有心血管疾病,多次送医院抢救,母亲、哥哥(现均已去世)及妹妹三人都瘫痪。30年间,刘小明和妻子挑起了照顾患病亲人的担子,每年节假日,刘小明和妻子几乎都在几家医院之间奔走,但他们毫无怨言。刘小明说:“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刘小明并没有因为家中有多位病人需要照顾而影响工作,多年来,他因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获得了“福州市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福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省、市住建系统“优秀政研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恒申集团董事长陈建龙带头支持移风易俗,他以身作则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之风,大力营造勤俭节约、严格自律、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2013年,他倡议成立了慈善机构“恒申慈善基金会”,其热心资助城市公共项目建设、革命老区建设、希望工程等,无论在抗震救灾,还是在春风行动、光彩事业、教育事业中都可见陈建龙的身影。平时乡亲们只要有困难需要帮助,陈建龙也总是慷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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