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
2019-05-15 09:01:46 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林侃 通讯员 孔令军)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同比上涨2.2%,农村同比上涨1.9%;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3.0%,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8%。
具体来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分别是: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同比上涨5.1%、3.7%、0.7%、0.2%、1.6%、1.6%和1.6%;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下降1.6%。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 一季度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2019-04-26 10:29:45)
- 前三季度居民消费榜出炉 这个城市的人最能花(2018-10-25 10:17:37)
- 上半年居民消费榜出炉 哪个地方的人最能花钱?(2018-08-07 08:16:11)
- 居民消费将在哪些领域升级? 发改委这么回应(2018-08-02 12:32:06)
- 泉州居民收支稳步提高 居民消费实现两位数增长(2018-08-02 11:36:00)
- 2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8%(2018-03-12 18:32:13)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