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泄露个人信息 一男子被判刑
2019-04-25 07:33:24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曾建兵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江伟 程慧
吴某在福州市某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工作,他分别将公司内6个共包含10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的EXCEL表格发送给了鼓楼区的辉某。辉某接收上述个人信息后,又将信息转发给其下属的业务员,之后业务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害人推荐股票,谎称会以资金拉升股票帮客户赚钱,骗取26名被害人缴纳信息服务费34万元。
鼓楼区检察院对吴某提起公诉后,鼓楼区法院2018年7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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