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月水质考核结果出炉
12条主要河流Ⅰ至Ⅱ类水质比例提高16.7个百分点
2019-04-10 08:13:51 来源:福建日报
省生态环境厅9日发布全省主要流域水环境状况显示,1~2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类—Ⅲ类比例为94.4%,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比例为59.4%,同比提高16.7个百分点。12条主要河流中,闽江、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等9条河流水质为优,九龙江和木兰溪2条河流水质为良好,龙江水质为轻度污染。
列入地表水水质考核的101个断面中,有93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有50个达到Ⅰ~Ⅱ类水质要求,有12个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监测的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排名在前十位的县(市、区)分别为:大田县(第1),新罗区(第2),将乐县(并列第3)、泰宁县(并列第3)、漳平市(并列第3),连城县(第6),三明市辖区(并列第7)、明溪县(并列第7),建宁县(并列第10)、清流县(并列第10)、永安市(并列第10)、邵武市(并列第10)。
排名在后十位的县(市、区)分别为:石狮市(并列第67)、晋江市(并列第67),平和县(第65),龙海市(第64),永春县(并列第63)、宁化县(并列第63),漳浦县(并列第61)、泉港区(并列第61),福清市(第59),霞浦县(并列第58)、福安市(并列第58)、鲤城区(并列第58)、丰泽区(并列第58)、安溪县(并列第58)。
(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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