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报告
2019-03-29 08:36:53 来源:福建日报
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监督纠正力度。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对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及经省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设区市政府规章等进行备案审查。
备案审查报告指出,2018年省政府和设区市政府共报送备案19件规章和96件规范性文件,总体上适应实际需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也符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对我省1979年以来制定的相关法规进行自查和清理的“回头看”,并组织对省、市、县三级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相关的39件法规、10件规章、1003件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者废止。按照分期分批原则,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于去年上线试运行。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报备审查,该平台有望于年底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我省设区市互联互通。
(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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