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法为民营企业护航 10件典型案例回应企业关切
新华网福州3月1日电(刘丰)2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10件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回应企业和企业家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需求。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介绍说,福建高院将贯彻落实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系列举措列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各个方面,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个阶段。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对创新审判机制和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引作用。
涉神州闪贷公司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运用企业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并审结668件系列纠纷,并通过司法建议提示合同范本中的法律风险。
张文孝非法经营罪案,准确区分汇票买卖行为与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依法纠错认定被告人无罪。
林某、陈某诉某建设公司、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法院上下联动、审执协同,依法审慎适用诉讼保全措施,促成当事人签订并履行调解协议。
兴茂公司诉誉海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认定商标中地名是否正当使用问题提供了重要审判参考,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蓝海公司诉仙游县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并行政赔偿案,强化关于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的释法说理,促成原告撤回起诉。
科宏公司诉海沧海关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及厦门海关行政复议决定案,妥善处理行政程序期间商品税则号列归类不一问题,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涉正鼎公司系列执行案,积极引入投资者,依法妥善采取执行措施,推动执行和解,有力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嘉利得公司“执转破”和解案,在“执转破”程序中首创“预和解”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推进企业和解计划顺利进行。
鑫海冶金公司破产重整案,积极探索合并重整工作机制,提高重整质效,实现经济社会效果。
亚通公司破产重整案,创新受托代加工经营模式重整方案,为企业破产重整拓宽思路。
其中,在厦门嘉利得公司“执转破”和解案中,厦门中院裁定认可破产和解协议,依法审结申报债权达3.52亿元。这是全省法院最大标的额的执行转破产清算再转破产和解案。该案件在全国首次运用破产“预和解”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执行难问题,更拓宽了执行转破产工作的审理思路,改变以往执行程序直接转向破产清算的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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