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拟纳入控烟 深圳将升级实施“控烟令”
2019-02-14 08:43:30 来源:光明网
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围;对经营场所分档处罚,警告并直接罚;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等列入禁烟场所 ;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售烟;个人违规吸烟直接开罚……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深圳将升级“控烟令”,祭出5大猛招,成为“史上最严控烟令”。
深圳控烟执法“车轮战”现场
第一招:“戒烟神器”进黑名单
电子烟在深圳,一样禁!
“哥抽的不是普通烟,是电子烟!”有些烟民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大力推崇电子烟。但电子烟所谓的“戒烟作用”,却受到专家质疑。
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杭州、南宁市已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以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存在一定争议。这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明确对电子烟说“不”,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今后,电子烟将正式拉入深圳控烟的“黑名单”。
第二招:经营场所处罚分三档
警告并直接罚!最低罚三千
自2014年3月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深圳控烟执法部门已经对8万多名个人进行了处罚,但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只开出了23个。
深圳控烟执法“车轮战”现场
然而,场所“罚不动”,成为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在原《控烟条例》中,对场所管理者的处罚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处以罚款。而最新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违法情况不同,进行分档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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