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
福建:生态“试验田”长出经济硕果
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创新探索,一批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在全国交流推广——
把现有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等方式保护起来,化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
创新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全链条、多层次、广覆盖的责任体系
坚持把有利于增强基层和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摆在优先位置,努力以改革红利造福群众
2016年6月被确立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沿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绘制的路线图,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创新探索,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改革答卷:中央部署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有37项已经形成改革成果,一批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在全国交流推广。
市场机制“活”起来
2016年12月22日,在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仪式上,南平市顺昌县国有林场与罗源闽光钢铁公司达成全省首笔林业碳减排量交易。当天,林场推出的首期15.55万吨碳减排量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全部售出,成交金额288.3万元。
“这说明,林业碳汇项目既可促进森林质量提高,还可使林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社会得绿、企业得利、农民增收。”顺昌县国有林场场长赵刚源说。
2016年以来,福建省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试点把现有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等方式保护起来,化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
作为全国重点林区,三明市森林面积2646万亩,覆盖率76.8%。然而,林改后三明市农民人均分到的林子不足10亩,每户在30亩至50亩,且不是集中连片的。小额林权处置困难,金融部门想贷却不敢贷,广大林农需要贷款却贷不到。
2016年底,三明市林业局与三明农商银行合作,率先推出普惠林业金融新产品“福林贷”。“福林贷”由村委会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贷款林农按一定比例交缴保证金,由林业合作社为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以其同等价值的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按林农出资担保基金最高10倍放大,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贷款,一次授信、年限3年。
用市场活水换更多青山绿水,通过在全国率先创新林业金融,目前福建省涉林贷款余额为251亿元,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管控制度“严”起来
为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2016年福建率先创新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和全链条、多层次、广覆盖的责任体系。
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必须推动生态环保重心由“末端治理”向“全程管控”转变,要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局面。为此,福建省建立了涵盖8个方面、49项指标的考核体系,突出绿色发展指标。
2017年8月起,福建在莆田市和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试点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光泽地处闽赣两省交界,人口仅15万人,但自然资源丰富,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有28万亩、缓冲区有10万亩位于其境内,森林覆盖率78.85%,111条大小溪河交织成网。对于光泽县委书记、县长以及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而言,生态审计审的是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这五大类指标在任期内的变化情况。
光泽县华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婷介绍,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后,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我们就是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境好了,才能提升对外的吸引力和承接力,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黄婷说。
百姓腰包“鼓”起来
坚持把有利于增强基层和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摆在优先位置,努力以改革红利造福群众,是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
福建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点方向,尽最大可能为百姓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为此,福建省制定实施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提升3年工作方案、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等政策,建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截至2017年底,福建省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75%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84条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126公里河道实施生态治理。
为改变“上游污水直排,下游淘米做饭”的状况,福建在全省12条主要流域建立资金筹措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挂钩,资金分配以水环境质量为主要依据,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近3年累计投入补偿资金近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了更多获得感。
“由省级政府牵头推动,责任共担、稳定增长的补偿资金筹集机制,以及奖惩分明、规范运作的补偿资金分配机制,较好解决了‘钱怎么筹’和‘钱怎么分’两大难题,有效促进了流域上下游关系的协调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薛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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