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的平潭探索:科级干部可竞聘上岗
“小岗破冰,深圳试水,浦东闯关,平潭浪涌,前海开发,雄安启航……”去年底,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把改革开放40年来的6个代表地标中的平潭,推向了全国视野。
同样是去年底,《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擂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
科级干部可竞聘上岗
2018年11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出公告,经研究,决定在试点单位——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开展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制改革工作,对8个正职岗位进行公开竞聘。随后启动的竞聘考试报名工作于11月下旬开启,12月2日结束,报名人数达181人,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以及挂职干部,12月10日开始正式笔试。
平时我们熟悉的“铁饭碗”公务员,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获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一个普通科员岗位。而此次释放的岗位,均为正科级,这是什么原因?
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干部处负责人介绍,此举是响应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改革号召,为破解实验区部分中层干部思想守旧、活力不足、执行力弱、难以适应平潭发展需要以及专业性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落实平潭开放开发的指示精神和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对平潭的巡视整改意见,而大胆探索的改革。这也是实验区首次尝试以这种模式竞聘机构负责人,通过竞聘上岗模式,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发挥才能的空间,优化干部结构。
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现行的《公务员法》明确: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作为公职取得的三种基本类型。而平潭这次“处长竞聘”试水,则是希望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打破终身制,以此激活公务员群体的职业活力。
据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推动实验区区直部门内设机构聘任制改革,最突出的好处就是克服了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公务员体制的活力,增强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让能者上、庸者下,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生活在“保险箱”里的在编公务员来说,会形成较大的压力。
据悉,为坚持兼顾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实验区充分考虑试点单位原岗位负责人去向安排问题,采取集中培训、选派跟班学习、挂职蹲点等方式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基层服务征地拆迁或交流到适合的部门工作等方式,拓宽原岗位负责人退出渠道。
进一步推广聘任制模式
按照本次竞聘实施办法,聘期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提任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提拔为县处级的,自然解聘。聘用期满考核优秀的或经实验区党工委研究有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调任为公务员;实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调任到实验区事业单位。
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索和推广聘任制模式,深入摸清区直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情况,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巡察组等意见,争取在2019年再选取1-2个试点单位,继续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试点之路
●2007年
深圳市人社局公布,将公开招聘41名聘任制公务员,成为试点这一制度最早地区。
●2008年
上海开始推进公务员聘任制,浦东新区首招5名聘任制公务员,合同期限一至五年。
●2012年
江西、河南、福建、辽宁、广西等多个省份纷纷开始推行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2013年
北京、江苏、四川、山西、山东等省份也加入公务员聘任制试点行列。
●2014年
安徽、贵州等省份选取试点城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2018年
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融媒体记者 李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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