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一教师三天两头寄“烟丝”到厦门 竟是贩毒
三天两头寄“烟丝” 原来是贩毒
外地一教师因下家落网而暴露,被移送审查起诉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检)三个多月前的一天傍晚,北京的闫某像往常一样到快递点寄件,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因下家落网,他被厦门公安机关盯上了。近日,闫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移送至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35岁的闫某大学本科学历,是外地某中学的教师。经常与其打交道的快递员说,闫某两三天就会寄件,寄的要么是“烟丝”,要么是“文件”,他们并未察觉出有什么问题。案发后,经过鉴定,那些“文件”中夹带的“邮票”检出了麦角酰二乙胺成分,“烟丝”检出四甲基环丙甲酰基成分,分别被纳入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经查,2018年9月3日,闫某在网上与李某博联系,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博50张“邮票”,之后李某博将其中两张“邮票”以单价100元的价格通过于某铭、吴某贩卖给厦门的买家洪某福。
李某博年仅19岁,是一名艺术院校的在校学生。在买卖“邮票”时,他指使女友李某帮他收发快递。而18岁的李某愿意帮忙,竟是因为“男友很不好约”。她说,如果帮他收发快递,至少能多见见面。李某博曾告诉她,“烟丝”是拿普通的烟丝去泡点东西,而“邮票”对人体伤害比较小,提议她尝试。目前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已经归案,另案处理。
同年9月29日,闫某以2500元的价格将50克“烟丝”卖给了于某铭。警方还在闫某的家中搜获出大麻。但闫某辩解说,“烟丝”是自己从网上找人购买的,以为是普通烟草,而大麻是因为好奇找外国朋友买的,自己没有吸毒。
检察官提醒
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新型毒品通过包装、外形变身后,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所谓的“不上瘾”“不伤身”的说法纯属谎言,新型毒品同样会给人体特别是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带来不可逆的损害。本案中,闫某的辩解并不合理,从电脑中提取的聊天记录有不少关于吸食感受的内容,加上贩卖的高额价格,应当推断闫某知道该物为毒品。
检察官提醒,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饮料,也不要因为好奇而尝试,在娱乐场所更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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