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担当作为保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代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17日,福州代表团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 王毅 摄
17日,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中,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份站位高、理念新、举措实的好报告,体现了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全省大局的精神,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务实亲民、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
福州代表团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份内容丰富、履职为民的好报告。一是政治站位高。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都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现人大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政治担当。二是履职尽责实。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扣全面依法治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有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三是民生导向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效果非常好;重点开展了生态环境、精准脱贫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有力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团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突出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服务大局意识,坚持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还专门带队检查《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的实施情况,促进了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等相关政策加快落到实处,为平潭开放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支撑;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坚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厦门代表团代表认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论是思想理论武装,还是履职担当作为,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立法体现地方特色,为我省深化改革、绿色发展、保障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监督有力度、有深度、有广度,有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宁德代表团代表认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主动作为、创新作为,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服务大局更加有为,围绕发展大局依法行使人大职权,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贯彻落实。二是立法工作更富成效,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生态建设等方面法规,为建设“清新福建”等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代表工作更有创新,健全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活动室建设和建议督办机制等,有效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
在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纷纷表示,过去一年,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做了大量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新福建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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