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三剑客”演绎侠骨柔情 用温情播撒正能量
“未检三剑客”(从左至右):林清、林文、陈秋苒。
人物名片
林文,1978年10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16年度荣获“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
林清,1988年3月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17年度被评为“福州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标兵”。
陈秋苒,1986年4月出生,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17年度荣获“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2018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黄春凯/文 记者 石美祥/摄
我省检察机关的诸多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简称“未检”)部门中,闽侯县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是引人注目的“明星”之一。该检察室成立3年多来,3名骨干成员一直没有变动,被称为“未检三剑客”,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故事。
林文:平凡中诠释“执着”
“剑客”林文既没有叱咤风云的侦查故事,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但他对“未检”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令人折服。
林文是福州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检察室内设有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的内容是他在紧张的办案工作之余,花了半年时间,收集、整理、撰写、修改而来的。2017年以来,他创新法治教育模式,以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为模板,通过输出模式和内容,在闽侯县15个乡镇的15所中学建立法治教育分基地。在此基础上,2018年,他又挑选了15个乡镇的15个村居建立法治教育分基地。这个“法治教育分基地网格化辖区全覆盖”项目,入选了省检察院“未检”创新实践基地课题。
温情办案,是林文的一大工作特色。在办理一起被告人不认罪的猥亵幼女案中,他通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得关键证人的证言,有力地指控犯罪,最终法院以零口供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在还给被害幼女以公平公正的同时,他还通过联合控申科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这个贫困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到2万元救助金。
林文说,一名合格的法律人,首先得是一个有良心、有爱心、有正义感的人,只有成为这样的人,才能获得案件当事人的信任与赞同,才能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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