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先行先试 福建自贸试验区一批新举措“走起”
对台先行先试,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独特优势。记者从省自贸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35条新举措中,进一步凸显对台先行先试的措施尤为引人注目。其中包括落实台企同等待遇,鼓励台胞来闽就业创业,试点引进台湾医疗产品技术,试行台湾工程建设模式,推动台车入闽更加便利,探索闽台口岸合作机制,拓展台企台胞征信查询业务,扩大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扩大台闽欧班列流量等。
在落实台企同等待遇方面,将对医疗、旅游、生物科技等率先对台开放领域,对台湾地区企业法人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集成电路、高端医疗器械、精密机械、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企业给予支持。同时,台企可公平参与我省各级政府采购,我省支持将台企纳入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征集范围,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鼓励台胞来闽就业创业方面,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持台湾地区有关机构颁发的规划、建筑、金融、医疗、旅游等执业证书,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按规定开展相应业务。同时,我省还将率先制定台湾技术士证书匹配规范,促进两岸技术人员交流合作,并继续推进放宽台湾护士等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试点,支持将自贸试验区台胞专用导游证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省;建立台胞创业支持服务中心和台湾人才服务中心,支持台胞在自贸试验区内独资设立社会服务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并担任法人代表。
在扩大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方面,鼓励台湾影视行业协会在厦门、平潭自贸片区设立大陆分支机构;支持在平潭自贸片区建设影视文化产业基地,开展两岸及国际影视培训、展播展映等服务;举办“华语青年影视艺术节”,争取设立面向全球的“金麒麟奖”。
此外,将为台车入闽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驾驶许可进一步提供便利。将争取部委支持,对经平潭口岸入境的货运车辆,按照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私家车辆参照私家车粤港两地牌照车辆或暂时进出境车辆两种方式管理。
据介绍,自2015年4月挂牌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对台优势,不断探索对台合作新模式,已推出74项对台创新举措,推动两岸投资、贸易、资金与人员往来更加便利,有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截至9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累计新增台资企业2100多家,合同台资逾60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同期的51.9%和57.2%。
(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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