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塑造新形象
泉州市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规范统一着装 塑造崭新形象
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塑造新形象
泉州晚报11月23日讯(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肖江平 文/图)昨日,记者从泉州市行政执法局获悉,《泉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试行)》出台,执法人员应按季节和工作性质统一着装。日前,市行政执法局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行为进行督查,规范城管人员着装,塑造城管新形象。
督查规范城管着装
日前,市行政执法局对全市13个县(市、区)在编在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街道)聘用协管员组织开展实地督查,此次督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检查形式,重点查处制服混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升城管新形象。
督查人员佩戴由市行政执法局统一制作和管理的督查证,载明持证人员姓名、督查类别、督查区域和有效期限等内容。督查队发现执法人员有违反队容风纪的行为予以纠正,登记其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对拒不改正不服从督查的,通知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到场,将其带离现场,其所在单位应当配合。
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行交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监察力。城管协管员是配合城管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的人员,目前,全国城管执法人员已经基本实现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统一。可一直以来,泉州各县(市、区)的城管协管员制服五花八门,颜色、样式各不相同,也导致协管队伍规范性不强。
按季节和工作性质着装
《泉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出台,执法人员应按季节和工作性质统一着装,原则上每年4月至10月着夏装,1月至3月着冬装,其余时间着春秋装。季节换装时间因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调整,春秋季节着春秋服时,制服内必须着制式长袖衬衫,并系制式领带。冬季着冬服时,制服内必须着制式长袖衬衫,并系制式领带,不同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
按照规定佩戴肩章、号牌、胸徽、帽徽等标识,不同标识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城管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识、饰品(上级统一要求佩戴的胸徽除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件。
据悉,以下情况执法人员应当着制式服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检查督查活动;参加局重要会议、集会、各类迎检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要按照规定进行着装等。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和检查督查时通常着执勤服或防寒大衣、夏装制式衬衣;参加会议、集会以及其他重要活动时,着常服或防寒大衣、夏装制式衬衣。
协管员也统一制服
目前,泉州城管协管人员有1766人(不含乡镇(街道)聘用人员),正式在编城管执法人员896人,拥有的协管队员人数已超过正式城管队员。没有统一的制服,给协管员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为了规范协管队员队伍,相关部门商讨了协管员制服统一的事项,决定协管员制服颜色和样式。
城管协管员和城管执法人员制服一样,统一为天蓝色,区别在于胸牌、胸号和臂章,以后市民判断是城管执法人员还是城管协管员,就通过这三点来判断。协管员编号上初步设定为“城市缩写+六位编号”,在编在岗城管执法人员为“城市管理执法”字样,城市管理协管人员为“城市管理协管”,表明着装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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