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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纪委监委48小时查处1起“保护伞”案件

2018-11-20 07:28:1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欧阳进权
  

闽清纪委监委48小时查处1起“保护伞”案件

闽清县纪委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筛查线索。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文/摄 通讯员 张文)日前,闽清县庭审原民警陈某某、协警姚某某充当“保护伞”案件。闽清县纪委监委组织100多名司法机关干警和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接受警示教育。参加庭审的干部群众表示,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推上法庭,让他们对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充满信心。

  5月初,闽清县纪委监委在与县政法委、扫黑办协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行动中,发现下祝乡派出所民警陈某某、协警姚某某充当赌场内线。对此,闽清县纪委监委对深挖“保护伞”态度旗帜鲜明。“刀口向内,刮骨疗毒,不护短,敢亮丑,不管是谁,只要敢充当保护伞,我们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养奸!”闽清县纪委监委迅速介入查处,仅用48小时就查处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来,民警陈某某在吃喝过程中认识当地“赌头”罗某德,之后将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抓赌情况通报给罗某德。为了表示感谢,罗某德先后分4次,向陈某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21500元。调查结束后,闽清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闽清县下祝乡派出所民警陈某某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并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得知横行乡里的黑赌场被端了,充当“保护伞”的派出所民警陈某某等也被抓了,下祝乡洋头村、下祝村等地群众奔走相告。

  今年以来,闽清县纪委监委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建立健全线索筛查分析、研判机制入手,每周召开会商会议,对工作中的疑难点进行研究部署,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做到逐条甄别、逐件过筛。同时认真执行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闽清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以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闽清纪委监委48小时查处1起“保护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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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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