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设中国幸福第一城
12日召开的福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打造中国幸福第一城。
目标具体包括,实现经济高素质、开放高层次、生态高颜值、民生高指数。
全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二项行动”,包括:创新驱动提升行动、工业升级攻坚行动、第三产业跃升行动、数字经济领跑行动、福州新区引领行动、改革开放拓展行动、乡村振兴发展行动、“海上福州”崛起行动、区域协同发展行动、生态文明优先行动、人才提质聚榕行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创新驱动提升、工业升级攻坚行动提出,到2020年,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00家。实施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到2020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集团)达20家以上,纺织化纤产业年产值突破3500亿元,轻工食品、电子信息、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4个产业年产值均突破2000亿元,石油化工、新能源等2个产业年产值均突破1000亿元。
第三产业跃升行动提出,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至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超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超1400亿元;加速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发展新业态,打造全国知名的新零售之都。
数字经济领跑行动提出,加快“数字福州”建设,力争至2020年数字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45%以上。
“海上福州”崛起行动提出,至2020年实现“海上福州”重点项目投资35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500亿元;福州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3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突破1.65亿元,带动福州港进入全世界集装箱港口前50名行列。
改革开放拓展行动提出,力争至2020年新增上市企业10家;2019年底前,组建市商贸集团和建工集团,完成安泰楼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其他行动包括:加快滨海新城建设,推进三江口和琅岐岛联片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力争至2020年福州营商环境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水平。(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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