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高考报名出新规 六类人不得报考
2018-10-25 08:49:55 来源:福建日报
24日,记者从省考试院了解到,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就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通知分别对6种不同情形人员的报名条件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不得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6种情形的人员。
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需要提醒的是,报考人员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报考条件(一)至(四)项条件之一的(具体报考条件可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可以参加我省的“春季高考”,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记者 谢婷)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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