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快讯!
福州将破解
学生课后接送难题
近日,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福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减轻家长接送负担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
★学校可以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
★通过“中央厨房”配送或学校食堂自办、外包“全托管”供餐等模式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艺术、美育、科普、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
★2018年秋季学期,福州市属公办初中、小学所需课后服务经费约500万元由财政全额拨付,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查看《福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请扫面下方二维码。
出台始末
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学生课后接送难题成为舆情热点之一。为促进解决部分上班族工作与育儿矛盾突出、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接送和照管困难等问题,2017年10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福州市市属公办小学校内午托服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市属公办小学开展午间校内免费托管服务。
今年上半年,福州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寻找对策。
2018年7月,尤猛军市长在市教育系统座谈会上,研究加快基础教育提升发展有关问题时,将“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列入“马上就办,立即部署实施”项目。
2018年9月,福州市教育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相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市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共同起草了《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经市十五届政府201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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