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分手跪榴莲:违反女方要求需罚跪榴莲1小时
小情侣分手了,女孩子起诉了前男友,要求补偿费,提供的证据是一份分手协议,但是协议上有一条比较有意思,如果男方违反女方要求,男方需罚跪榴莲1小时!
也就是说,现在女孩的意思是希望法院将这一条“制约条款”也一并支持了,要求前男友依此履行。
浙江宁波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国庆节前收到这样一份邮寄立案信,后来法官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1 这对小情侣很年轻
“分手协议”里详细列了陪护清单
立案庭工作人员说,这是邮寄过来的立案材料。现在立案形式很多样,除了直接到法院,还可以邮寄材料,或者网上立案。
工作人员说,民事类案件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的比较多,这样要求分手补偿的很少很少。
因为一般情况下,分手补偿很难获得法院支持。像这起案件,关键是女方提供了证据,一份由男女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
这对小情侣很年轻,从立案材料上看不出两人谈了多久。不过听说是异地,男方在象山,女孩在杭州,所以邮寄立案材料。
去年,女孩意外怀孕,突然来的孩子让两个年轻人措手不及,他们没有要这个小生命,情侣关系也因此走到尽头。
正是因为流产手术,才有了分手补偿费一说。
两人本着“相爱一场,好聚好散”的初衷,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
“协议”中规定:男方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赔偿,双方约定了金额。
另外还有一系列严格要求:比如陪同女方解决流产事宜并进行术后照料;陪护时间具体为上午9:30至下午17:30;陪护期间男方不得故意惹怒女方;为保证女方安心休养,男方应保证随叫随到、手机畅通……
如果男方违反女方要求,男方需罚跪榴莲1小时。
显然男方在手术后陪护方面是让女孩很不满意的,后来到了应该支付补偿费的时候,男方也没有及时支付,所以,女孩起诉。
2 青春损失费、精神补偿
哪些诉讼请求会被支持
立案人员与女孩联系,根据分手协议来看,关于分手费是双方自愿约定的,那女孩要起诉是可以的。但是关于术后陪护随传随到,态度不积极还要跪榴莲,这个是没法律依据的,这更像小情侣之间闹着玩的约定,不能要求法院来敦促执行的。
对方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她改了诉状,删除了其中“跪榴莲”这一条款,仅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手术费用及赔偿金,利息不大好算也不要算了。
法官说,诉讼是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展开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定案的关键。在民事纠纷中,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其次,诉请必须具备可操作、可执行的实际性。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他们也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比较“不理智”的诉求。比如要求青春补偿费,精神补偿等,一般来说,法院都不会支持的。除非两人有明确书面约定的。当然这份约定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即便如此,如果约定金额过高,法院也是可以酌情调整的。另外,在一些离婚诉讼中,一方要求对方和子女断绝亲子关系从此不来往,类似的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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