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户政策放宽:高校学生落户可迁至院校集体户
2018-09-30 16:42:35 来源:海西晨报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放宽了重点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限制,并调整完善厦门有关落户政策。昨日,厦门警方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黄劲超 图
重磅!厦门落户政策明起放宽
市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警方就政策进行解读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放宽了重点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限制,并调整完善厦门有关落户政策。昨日,厦门警方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警方特别提醒市民朋友,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执行,需办理岛外户口迁至岛内业务的,在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其它市外户口迁入业务,在拟落户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翔安区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请市民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集中扎堆申请、长时间排队等带来不便。
厦门高校学生落户
可迁至院校集体户
记者了解到,本次新政策中,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厦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厦门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此外,厦门市高校和职业院校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按规定迁入厦门市。
警方表示,这两项政策,厦门警方将联合厦门市人社局,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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