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公示!莆田入围
东南网9月12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辉)9月1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官网上公示2018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莆田市等27个城市入选。此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
早前,原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 (2018 -2025年)》,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森林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布局、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以及保障措施。
按照规划,到2020年,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城市数量持续增加,森林城市质量不断提升,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以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为主的森林城市建设体系基本建立,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森林城市生态资产及服务价值明显提高,提升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质量,建成300个国家森林城市。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城市开展了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其中138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有20多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有16个的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建成了一大批森林县城、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示范。其中,福建省拥有6个国家森林城市。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表,到2020年,福建应规划新建4个国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规划新建国家森林城市数量应达到5个。
此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拟批准的国家森林城市共27个,包括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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