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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创新路上“践行者”

2018-09-04 07:25:3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欧阳进权
  

永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创新路上“践行者”

永泰法院立案庭法官在讨论便民工作。

  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文/摄 通讯员 黄海燕 连娜

  设立永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中心”,4个月就成功调解纠纷50起,平均每起事故的处理周期只有2.6小时;实行工作日女法官接访制度……这些创新举措的“主人公”就是永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这个年轻的集体,坚持服务群众、便民利民,在立案登记、多元化解、涉诉信访等方面积极作为,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第十五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福建省第八届(2015~201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全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两次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几个月的事几个小时完成

  “人民调解员,百姓贴心人”“人民调解为人民,百姓满意心向党”——日前,永泰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中心”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肯定这里的速调机制。

  今年6月,一家工程公司的司机粟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往城关方向行驶,与同向行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刮擦,造成电动车司机赖某当场死亡。事后赔偿事宜陷入僵局,甚至出现群体性矛盾激化倾向。进驻快调中心的永泰县法院法官林光华随即联合交警、人民调解员,召集事故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并运用该中心创新设立的“特邀调解员+事故处理民警+法官+记录员”的团队办案模式,成功调解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纠纷,肇事方当场全额给付赔偿款52.8万元。

  “这是快调中心调解的众多纠纷中的一起。”林光华说,今年4月底,永泰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实施办法》,并在县交警大队挂牌设立联动快速调解中心,由2名调解员进驻值班,法官进驻开展业务指导,保险公司进驻理赔,调处发生在永泰县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心挂牌4个月来,已成功调解纠纷50起,调解成功率94.11%,平均每起事故处理周期2.6小时,合计到位理赔款184.17万元。

  民事案件走诉讼渠道,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是6个月。永泰设立快调中心后,极大地压缩了此类纠纷的处理时间,除了省时,还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大量的诉讼费。

  这个诉讼服务中心不简单

  创新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中心”,只是永泰法院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的其中一项举措。永泰法院立案庭庭长林世文说,今年以来,永泰法院积极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在深化繁简分流、完善调解机制、推进案件速裁上不断推出新模式。

  走进永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这里的“金梅法官调解室”品牌点,获得省高院肯定并向全省推广。现在中心还设有程序分流员和诉调对接中心,今年来分流案件3818件;通过“分调裁”机制审结案件1037件;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当日移送、当日立案、当日排期,今年刑事速裁52件,平均审理周期4.5天。

  永泰法院还大力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先后与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台办等14个单位,联合出台涉妇女儿童、生态保护、物业纠纷调解等20项诉调对接制度,形成“多调解、慎判决、重效果、少信访”的和谐司法格局。

  截至目前,永泰法院已在县交警大队、林业局、水利局、云顶景区等地设立多个巡回办案点或调解室,还在乡镇设立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3个“无讼村居工作室”、10个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点和21个巡回审判点。今年2月,在嵩口挂牌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一批办案点和调解室的设立,更好实现上门立案办案,让群众“少跑路”。

  基于永泰特色,立案庭还先后设立了涉生态、涉农、涉旅游、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绿色通道。立案庭法官助理黄海燕说,他们创新实行工作日女法官接访制度,并将接访窗口前移至门口安检室,充分发挥女法官的细心、亲和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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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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