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交通监控违法实行“一个窗口”处理
福州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邱陵)3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自今年8月31日起,全省实行“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包含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和全部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服务举措。今后,哪个窗口最近,就去哪处理,再也不用像原先那样对号入座,跑上跑下。
“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之前,省内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需分别到高速交警和设区市(含平潭)公安机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同一车辆因违法地不同,车主需多次往返至不同窗口处理,极为不便。
经过我省公安机关积极争取财政、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配合,通过系统升级、硬件充实、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今年8月31日起,全省正式实施“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便民服务措施。
今后,全省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省内所有道路(含高速)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需要提醒的是,民警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或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仍需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
省内5家银行可异地缴纳罚款,其他银行正在升级改造
之前,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违法处理完毕后,既可通过银行网上支付、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方式便捷缴纳罚款,也可通过代收银行网点线下缴款。但当事人如果选择线下缴款的,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定点银行缴纳,不支持省内异地缴交罚款。
从8月31日起,我省正式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服务举措。
今后,当事人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如选择线下缴纳罚款的,就可通过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不仅限于违法发生地)办理。代收银行将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如需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到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实现线上、线下更加便捷缴纳罚款。
从 8月31日起承担代收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的首批试点银行共5家,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厦门银行。
据悉,兴业银行、泉州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等其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也正在升级改造中,具体开展代收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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