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榕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385件 设205个受理点
2018-09-01 21:32: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邱陵
福州新闻网9月1日讯(记者 邱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1日正式实施。实施首日,截止下午六点,前来申领居住证的在榕港澳台居民共计385人,其中港澳225人,台湾160人。
为最大程度便利在闽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福州市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205个,9月1日起,全面受理相关申办业务。
9月1日是周六,但是福州市公安机关户籍办理窗口全部正常上班,接受在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办工作。
记者在一些受理点现场看到,工作人员在进行接待服务的同时,还及时向港澳台同胞讲解办理流程和相关法规。
据悉,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还可以使用居住证直接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项便利。这些政策措施,将为居住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好处。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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