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三审通过 拟明年3月施行
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三审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泉州第三部实体法拟于明年3月施行
中山路两侧的建筑风格体现了泉州多种文化融合的特色(陈晓东 摄)
泉州晚报讯 (记者 颜雅婷)昨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作为泉州继《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和《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后的第三部实体法,该条例经过法定程序走完三次审议流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有望于明年落地实施。
历时十月修改数十次 条例明确保护资金措施等内容
中山路形成于1929年,全长约2495米,浓缩了南国建筑风格,是我国仅有、保存最完整的联排式骑楼建筑商业街,两侧的建筑风格体现了泉州多种文化融合的特色,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价值。2010年,泉州市中山路入选首届“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但近年来,中山路沿街的骑楼建筑出现因年久失修老化倒塌、火灾、水泥风化脱落、钢筋生锈外露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中山路骑楼建筑的保护及日常维护管理,2017年11月,泉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10个多月来,从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发,通过网上公开全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草案先后修改数十次,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三审”,反复推敲打磨、字斟句酌,力争体现地方特色。
审议通过的草案表决稿显示,该部实体法分为总则、保护措施、整治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五大章三十七条,涵盖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职责、保护资金、保护义务等方面内容。
保护范围为江滨北路至钟楼 突出街巷改造提升等地方特色规定
草案表决稿明确,该条例适用于泉州市鲤城区中山路骑楼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同时,明确条例所称骑楼建筑,是指集商住功能为一体,底层沿街后退留出人行走廊,具有泉州传统民居特色和南洋建筑风貌的连排式建筑物。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范围为南起江滨北路、北至钟楼的骑楼建筑本体及相关的建(构)筑物,具体保护范围届时将由相关主管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保护社会共享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突出了分类保护、街巷改造提升等体现地方特色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条例明确,市政府应当加强对骑楼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保护政策,完善保护制度,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的制定,对于加强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的保护,展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据悉,该实体法“三审”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按有关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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