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时隔近三年再修党纪条例 这些“高压线”不能碰
2018-08-27 09:3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27日电 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面对8900多万党员,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
资料图。中新社发 廖攀 摄
——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
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或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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