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获国务院办公厅表扬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通报了28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其中,厦门“多规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改革、并联审批和“多图联审”等改革措施和经验入选,受到通报表扬。
据介绍,厦门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照世行体系开展第三方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在“多规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改革方面,厦门以“多规合一”为抓手,建立“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即整合“一张蓝图”,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整合各类规划,统筹项目实施;搭建“一个系统”,建设涵盖市、区两级108个单位、957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管理;设立“一个窗口”,推动流程再造,统一受理业务;形成“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建立“一套机制”,出台“多规合一”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生态控制线、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等220余项规章制度。在并联审批和“多图联审”等改革中,厦门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几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五个一”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有效治理“办理建筑施工许可”等“痛点”问题,被国务院作为统一标准在全国推广,成为“厦门蓝本”。审批效率提升的是政府服务效能,提高的是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厦门营商环境从2014年相当于全球经济体第61位提高到2017年第38位,商事主体、民间投资增长均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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