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审判有个“永泰样本” 建立健全专家智库
永泰法院为“旅游纠纷调解室”揭牌。
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连娜 文/摄
设立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永泰生态司法审判,已经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知名的品牌。记者昨日获悉,通过完善生态司法体系,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永泰查处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从2008年的11件下降到了2017年的3件;涉生态环境案件总量从2013年的30件下降到了2017的25件;今年以来审结涉生态案件12件。
山城永泰,生态良好,自然景观独特,森林覆盖率达75.48%,居全市首位。
“依托于县情,永泰生态司法审判颇具特色。”永泰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艳芬说,永泰生态司法审判机制建设始于2014年,多年来永泰法院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将审判职能融入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中。
据介绍,2014年5月,永泰法院将林业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将审判由林业拓展到水、大气、土地等整个生态环境,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管理,实行“三审合一”。同年11月在青云山管委会设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该院还在涉林犯罪案件中推出“补种复绿”恢复性司法机制。
基于多领域创新,2016年,永泰法院成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是全省7家法院之一,也是福州市唯一一家。2017年4月全省首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和实践、示范基地建设调研活动在永泰举行,永泰法院两次向全省法院介绍生态司法保护经验。
永泰法院在县水利局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集中管辖受理全县涉河长制治理所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中国云顶”景区设立“旅游纠纷调解室”,创新旅游纠纷解决方式,就地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今年2月,在嵩口镇设立“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凝聚起生态保护的合力。
去年,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联合县旅游局,仅用2个小时,诉前调处了一起涉旅游纠纷案件。当时游客邹某在永泰某景区旅游时,被景区设备绊倒摔伤,造成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巡回审判点介入促成调解。
永泰法院分管生态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林锦灼说,为了更好适应生态环境司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建设,永泰法院还出台了《建设“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审判专家库”为核心,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库”“调解专家库”“法学专家库”,形成覆盖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领域的“1+3”多维生态审判专家智库。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