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个省区市已建立河长制 59名省级党政领导任总河长
59名省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
31个省区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
7月17日,水利部举行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宣布,截至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这比2016年中办国办文件提出的要求整整提前了半年。
鄂竟平说,目前,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已初步形成,已经实现了河长“有名”。接下来就是让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建立河长制任务提前完成
2016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提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
鄂竟平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省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2人,59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置村级河长(含巡河员、护河员)76万多名。
鄂竟平指出,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河长们已经开始了积极行动,河湖治理已初步有了成效。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既挂帅又出征,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各地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老百姓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有的实施退圩还湖,有的开展“生态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有的开展消灭“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通过集中清理整治,一些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脏现象,一些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绿的景象开始显现。同时,各地积极“开门治水”,推动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有的地方还引导成立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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