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保巡视成果“颗粒归仓”
“针对十届省委巡视的反馈意见,县委制定135条整改措施,截至6月底,已完成133条,另外2条整改也接近尾声。同时,九届省委巡视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近日,罗源县委以“对账单”的形式,向上级反馈省委前后两次巡视罗源时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去年3月以来,随着十届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启动,我省各级各部门把问题整改作为巡视工作落脚点,既抓好新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又盘点上一届巡视整改是否到位,杜绝出现“烂尾”现象。
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省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要严肃反馈、分类处置,加强综合分析和巡视督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都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列出清单、分类移交;省委巡视办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同时,实行“双反馈”“双签收”,将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两份反馈意见均由主要负责人签收,加强跟踪督办,倒逼被巡视党组织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整改是否到位,还要由群众来评判。我省明确要求,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巡视整改情况,在报省委巡视组审核,并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党内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3月26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公布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14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各相关地区和单位的门户网站也同步公开。6月4日,省委巡视办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将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布。
“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双公开’,人民群众可以对着反馈清单看整改落实,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福建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公开通报、接受监督,是推动巡视整改落地生根的一项有效举措。
条条抓整改、件件有着落。省委巡视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十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检查上一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既要看整改成效,更要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
4月8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报,从抵触推诿、消极怠慢、问责不力、推进不力等4个方面,直指九届省委巡视的部分地方、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就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提出严肃要求,释放强烈信号。
随后,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巡视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公开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盘点、逐项检查。柘荣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2013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向社会集资借款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违规出借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立案查处4人,诫勉谈话5人。清流县将24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至全县18名县处级领导、52个责任单位,采取“一对一”挂钩牵头负责推进,其中22项已整改到位,另外2项正在有序推进。龙岩市有2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均详细说明理由,汇报进展情况,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跟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
既落实“当下改”的要求,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龙海市针对“有的干部履职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问题,建立和完善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强化正面激励,加强督查问责,提振干部精气神。
此外,石狮市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宁化县针对“协会经费违规收入金额较大”问题,出台规范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文件,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
“整改落实是巡视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也是巡视工作取信于社会的重要检验。要紧盯发现的问题不放,在巡视整改上持续发力,推动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对账销号、逐项落实、见底归零,确保巡视成果‘颗粒归仓’。”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学新表示。
(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 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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