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获2017年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
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获省奖励1000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在2017年省委省政府对设区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泉州市被评为“好”,并获奖励1000万元。据了解,此次考核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全省只有3个设区市获评为“好”。
此外,在2017年度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成效考核中,泉州市被评为“优秀”,获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0万元的奖励;在2017年度省政府对市政府脱贫攻坚绩效考评中,泉州市获得99.4分,排名全省第二。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658人全部达到市定贫困线以上。
高位推动 脱贫攻坚成为头号民生工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一把手抓扶贫的责任机制。
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大型脱贫攻坚会议6场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培训会和业务会9场,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9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督促各级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赴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地的乡镇、村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分赴扶贫开发重点县(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题监督调研活动,并提出针对性很强的建议意见。市委统战部安排8个市民主党派对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检查。
多措并举 提出八条措施保障稳定脱贫
对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学等不同原因致贫的贫困户进行分类施策,泉州市提出了八条措施,如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病致贫的人口实施医疗扶贫;对因学致贫的人口落实各种补助金,开展捐资助学等。
针对贫困户因病返贫问题,实行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帮扶,建立了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机制,全市享受精准扶贫叠加保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3.6万人,同时建立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市财政安排了320多万元,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在帮扶贫困户措施上,以“三个一”为基本抓手,即每户贫困户有“一块茶果菜园、一栏家禽家畜、一人实现就业”,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帮扶措施落户见效。
精准施策 数亿资金完善“造血”功能
2017年,全市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204.58万元,比增55.51%。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投入15889.54万元,比增57%;有关县(市、区)共投入23315.04万元,比增54.27%。
在贫困户发展产业上,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二、三产业项目。在整村推进上,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给予30个市级扶贫重点帮扶村每个村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扶持上,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97个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项目,每年每村可增加10%左右经济收入,使贫困村村财有了稳定来源。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3085万元,扶持95个基础设施项目,有力地促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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