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达到每人每月118元
2018-07-08 07:51: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晖
福州新闻网7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据悉,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区)要于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自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省已先后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此次,全省预计有464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达10.02亿元。
市民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即可查询个人缴费、待遇情况,变更缴费档次,测算待遇金额,并可为自己缴费或帮他人代缴(非参保人员也可以帮亲朋好友代缴保费),全程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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